投资者保护机构分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一、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
保护基金是指按照《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筹集形成的、在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中用于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资金。
1、上海、深圳交易所在风险基金分别达到规定的上限后,交易经手费的20%纳入基金
2、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券公司,按其营收的0.5~5%缴纳基金。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是负责保护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国有独资公司。当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中国证监会实施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光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是证券投资者保护的最终措施之一。
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1、开展公益性宣传和教育
2、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
3、受投资者委托,提供调解等纠纷解决服务
4、为投资者提供公益性诉讼支持
5、中国投资者网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
6、调查投资者意愿和诉求
7、代表投资者,向政府机构、监管部门反映需求
总的来说,投资者服务中心主要进行投资者教育、持股行权、纠纷调解以及维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