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存单发行人主体是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和交易对象为银行间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类产品。
同业存单有哪些特点?
1、银行主动进行负债管理的工具,银行可以根据自己的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来决定发行的金额和期限。比如当银行需要资金周转时,会有同业拆借行为,最短期限为隔夜拆借,即当天拆入资金,隔天就要进行偿还。
2、发行期限主要在1年以内,以1个月和3个月的短期存单为主,具有滚动发行的特点。
3、不能提前赎回,只能够转让已购买的存单获取资金,可以避免银行存款的波动,具有稳定性。
4、因为属于线上业务,发行时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定价,能够更好的提高人们在投资理财的时候的透明度,以便更加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投资。
5、不具备非常好的流动性,由于不能提前支取,银行只能够转让已购买的存单获取资金。
6、因为具备市场流通属性,可以在回购交易时作为标的物品,所以其收益水平可能会低于相同期限的同业存款产品。
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在一份报告中表示,2013年后半年乃至2014年初还有望出台新举措,包括可能先行放开银行间同业市场同业存单的存款利率管制,取消五年期存款利率限制,以及现有同业拆放利率市场报价机制安排进一步拓展至信贷市场等。当然,配套措施包括存款保险制度也将会尽快实施,银行业准入门槛可能降低。
同业存单的发行利率、发行价格等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其中,同业存单期限不超过1年,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可按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计息,并参考同期限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定价。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向腾讯财经指出,同业存单以Shibor为基准来定价,能够促进Shibor本身的完善。
不过,曾刚也表示,Shibor的问题主要是以它为基础来定价的产品不够多,因此不能准确反映资金的供求状况。但是“如果以Shibor定价的工具越来越多的话,那么Shibor本身作为基准利率也就更加有效。”
国泰君安研报指出,3个月以上的同业拆借或回购成交稀少,导致Shibor无法体现市场供需的真实水平。
一位政策性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表示,存单的利率还是应该更靠近同期限国债利率,而非3个月期的Shibor。因为同业融资业务是长期限的业务,但Shibor还是一个短期限的流动新工具。但由于国债收益率曲线也不完善,所以央行决定以Shibor为基准来定价,在实践中探索,也未尝不可。
12月10日,3月期Shibor为5.338%,远低于同期限同业存款的利率。该人士认为,Shibor正在调整到一个合理的水平,市场也在寻求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