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回购分为“以券融资”和“以资融券”两种方式。所谓“以券融资”,就是债券持有者在卖出一笔债券的同时,与买方约定于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债券购回,并付一定利息。假如机构投资者选择“三天国债回购”的融资方式,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将在三天后自动从其账户里划出本金和三天利息。这就是一次完整的债券回购了,简单点说就是需要钱的人拿债券作短期抵押向有钱人借钱。“以资融券”则是一个逆过程。
债券回购有封闭式回购(债券质押式回购)和开放式回购(债券买断式回购)。
开放式回购中债券的所有权发生了实质性的转移,资金融出方对债券有自由处置的权利,相对于封闭式回购,开放式回购的灵活性更大。
开放式回购促进了市场的流动性并在客观上引入了作空机制,同时投资人也可以利用开放式回购进行短期融资,平衡头寸,并且便于控制风险。
参与开放式回购的主要动机有:正常的机构资金管理,包括资金融入与融出业务;对冲避险、套利,包括现券对冲和回购套利,做空投机等。
1、收益性
银行活期存款几经降息,利率已非常之低。企事业单位将其闲置资金用于债券回购交易,收益率将大大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2、安全性
与股票交易不同的是,债券回购在成交之后不再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债券回购交易在初始交易时收益的大小早即已确定,因此回购到期日之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与其收益无关。从这种意义上说,债券回购交易类似于抵押贷款,它不承担市场风险。
债券是一种在一定时期内不断增值的金融资产,而债券回购业务是能为投资者提高闲置资金增值能力的金融品种,它具有安全性高、流通性强、收益理想等特点,因此,对于资金充裕的机构来说,充分利用债券回购市场来管理闲置资金,以降低财务费用来获取收益的最大化,又不影响经营之需,不失为上乘的投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