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债券利率在偿还期内是否变化,可将债券区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
浮动利率债券产生于1970年。该债券结合了中期银团贷款和长期欧洲债券的优点,一方面它可为借款方提供期限长于银团贷款的中长期借贷资金,另一方面它又使投资者减少了因利率上升而引起的资金贬值风险。证券市场参与者通常认为,浮动利率债券具有将风险平均分配于借款方和贷款方的作用,为双方提供了公平躲避利率变动风险的条件;从市场表现来看,浮动利率债券的市场价格较为平稳,其买卖差价较小,债券发行人所负担的利息与LIBOR 的差额不大,该券种的流动性也较高,这充分体现了此种创新性金融工具的作用。浮动利率债券自80年代以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成为国际资本市场上重要的金融创新,其品种和发行条件也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该类债券的发行人多为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由于债券利率随市场利率浮动,采取浮动利率债券形式可以避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与市场收益率之间出现任何重大差异,使发行人的成本和投资者的收益与市场变动趋势相一致。但债券利率的这种浮动性,也使发行人的实际成本和投资者的实际收益事前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较高的风险。
其具体特点在于:
其债券利息许可根据短期存款利率的变化每6个月或3个月(依债券发行条件规定)调整一次;
其利息率通常是在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基础上略提高一些,并且其利息率浮动通常定有最低下浮限制,并可附有利息率浮动上限;
浮动利率债券依其具体发行条件可附有不同的息票,通常每6个月或3个月支付一次;浮动利率债券通常为中长期债券,期限多为5年至15年;浮动利率债券多为可转让的无记名债券。
浮动利率债券的种类较多,
如规定有利率浮动上、下限的浮动利率债券;
规定利率到达指定水平时可以自动转换成固定利率债券的浮动利率债券;
附有选择权的浮动利率债券;
以及在偿还期的一段时间内实行固定利率;
另一段时间内实行浮动利率的混合利率债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