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从承销商到投资者,参与债券发行环节的人,都将其视为是当地政府发债。伴随“打新债”的浪潮不断升温,企业债成为债市最“炙手可热”的投资品种。在当前收益率水平处在历史低位、债市整体尚未脱离盘整状况下,企业债借助其高利率优势,重现公司债鼎盛时期“开盘售罄、一票难求”的火爆发行场面。
不可回避的是,地方政府在获得大量贷款的同时,负债问题也开始加速显性化。据悉,在这一轮“保增长”中,许多地方政府过度依靠银行资金搞建设,负债规模速度增长,一些地方的债务率远远超过了风险控制警戒范围。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借本轮信贷宽松机会极力加大地方融资平台建设,而这些融资平台过度负债现象已非常严重。据报道,东部某个发达地区城建融资平台注册资金不足1亿,但每年贷款建设规模却高达几十亿元,地方政府过度信贷举债的财政风险正快速转化为银行金融风险。
从宏观层面上来看,金融资源的流向不够合理,出现畸形配置,大量信贷涌入基建项目和一些过剩行业。地方政府从事的融资项目多为基建设施,其盈利往往取决于未来地价的攀升情况。这种以未来土地资源收益做溢价的借债融资方式,往往蕴含巨大风险。一旦地价没有如愿“炒起来”,地方政府将面临巨额融资坏账。对银行而言,信贷是放出去了,但这些项目中有些收益不够乐观,未来偿还能力不强,贷款质量风险也日益凸显。
一、尽管募集资金通常投向资本密集、投资回报期长、具有公共物品性质的市政项目,但从债券的立项到设计、审批到发行、流通到清偿则完全套用企业债的运作模式,实际上是地方政府借企业的壳,实现其筹集市政建设资金的目的。
二、地方政府一方面在债券发行计划上给予发行企业极大倾斜,另一方面为发债主体提供诸如隐形担保、开发许可和税收优惠等各种政策,一旦出现兑付问题,地方政府具有强烈责任代为偿还,因此城投债的发行具有很强的政府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