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撤销的为:
1.“指定交易撤销申请表”;
2.由证券营业部通过其场内交易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申报撤销指定交易的指令;
3.交易所电脑主机接收撤销申报指令,当日收市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确认回报,该证券账户的
指定交易即失效。
而不能撤销指定交易的情况有以下多种:
1.投资者当日已经有证券成交,尚未完成交易交收责任;
2.投资者当天已经办理了委托,但未成交,且投资者未成交部分的委托尚未全部撤销的;
3.投资者账户证券余额有负数未能解决的;
4.投资者账户撤销后造成券商总的证券余额负数的;
5.尚处于新股认购期内的;
6.上证中央登记结算公司认为不能撤销的其他情况。
本文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邀约、投资建议或承诺,请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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