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立账户
开户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开立证券账户,另一方面是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的作用很明显,将证券的类型以及数量等变化记录下来,资金账户便是将我们的买卖过程中产生的收入以及余额留存下来。
例如,如果一个投资者购买了1000股a股,其中股价以及交易税费的总体费用为一万元,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将增加1000股a股,资金账户将减少10000元。
2、委托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除了证券交易所会员的自营业务外,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而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会员。
在收到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后,证券的经纪人必须首先检查投资者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经审核合格后,券商应将投资者指令内容传送至证券交易所进行匹配。这一过程称为委托执行,也称为申报。
3、成交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收到申报后,应根据《成交规则》进行撮合。符合成交条件的给予成交,不符合成交条件的继续等待,超过委托期限的成交令将失效。
在成交价格决定方面,有一种情况是通过买卖双方的直接投标来交易价格。另一种情况是交易价格由交易商报价。接受交易商的报价后,投资者可以与交易商进行证券买卖。
在订单匹配原则方面,根据各国在证券市场的实践经验所得,主要包括价格优先原则、时间优先原则、数量优先原则、做市商优先原则等。在其中,所有证券交易所普遍将价格优先原则作为第一优先原则。中国采取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
4、结算
证券在成交交易后,首先需要计算买方在资金的应付金额和在证券的应收款项的种类和数量,同时还需要计算卖方在资金的应收金额,计算在证券的应付款项的种类和数量。该过程属于清算,资金清算和证券清算就包括在内。清算结束后,必须完成证券从卖方到买方的转让,以及资金从买方到卖方的相应转让。
投资者在买卖证券之前,要到证券经纪人处开立户头,开户之后,才有资格委托经纪人代为买卖证券。
开户时要同时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当甲投资者买入证券,乙投资者卖出证券,成交后证券从乙投资者的证券账户转入甲投资者的账户,相应的资金在扣除费用后从甲投资者的资金账户转入乙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一)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是证券登记机关为投资者设立的,用于准确登记投资者所持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变动情况的一种账册。
我国证券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法人账户两种。
个人开户必需持有效证件。
法人开户提供的证件有:有效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一般的证券账户只能进行A股、基金和证券现货交易; 进行B股交易和债券回购交易需另行开户和办理相关手续等。
投资者投资于上海和深圳股市,需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账户。
上海证券账户是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或其委托的证券登记机构或证券经营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深圳账户由深圳证券结算公司或其授权的证券登记公司或证券经营机构办理开户。
证券账户全国通用,投资者可以在开通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业务的任何一家证券营业部委托交易。
(二)资金账户
资金账户是投资者在证券商处开设的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投资者买入证券所需资金或卖出证券取得的资金,记录证券交易资金的币种、余额和变动情况。资金账户类似于银行的活期存折,投资者可以随时提取存款,也可以获得活期存款的利息。
在世界所有证券或证券衍生产品市场,成交价的决定基本上按价格的形成是否连续分为连续竞价和集合竞价,相应的交易市场分为连续市场和集合市场两种。
连续市场是指当买卖双方投资人连续委托买进或卖出证券时,只要彼此符合成交条件,交易均可在交易时段中任何时点发生,成交价格也不断依买卖供需而出现涨跌变化。
集合市场是指买卖双方投资人间隔一段较长的时间,市场积累买卖申报后一次竞价成交。世界大多数证券市场在大部分交易时间均采用连续竞价方式交易。
连续市场依形成价格的市场主导力量,区分为委托单驱动市场和报价驱动市场。
委托单驱动市场的主要特点,是市场价格直接反映市场投资者的供需,如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我国香港的证券市场均是委托单驱动市场,我国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属于委托单驱动市场。
报价驱动市场的主要特点是市场价格直接反映市场中介人的多寡,如美国的纳斯达克、英国伦敦等证券市场均是报价驱动市场。
上海、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收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对其余交易时间的有效委托进行连续竞价处理。
证券的清算与交割是一笔证券交易达成后的后续处理,是价款结算和证券交收的过程。清算和交割统称证券的结算,是证券交易中的关键一环,它关系到买卖达成后交易双方责权利的了结,直接影响到交易的顺利进行,是市场交易持续进行的基础和保证。
证券的结算方式有逐笔结算和净额结算两种。
逐笔结算是指买卖双方在每一笔交易达成后对应收应付的证券和资金进行一次交收,可以通过结算机构进行,也可以由买卖双方直接进行,比较适合以大宗交易为主、成交笔数少的证券市场和交易方式。例如CEDEL国际清算中心就采用此方式。
净额结算是指买卖双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已达成的交易进行清算,按资金和证券的净额进行交收。该方式比较适合于投资者较为分散、交易次数频繁、每笔成交量较小的证券市场和交易方式。净额结算通常需要经过两次结算,即首先由证券交易所的清算中心与证券商之间进行结算,称为一级结算;然后由证券商与投资者之间进行结算,称为二级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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