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在T+0与T+1之间的徘徊
1992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取消涨跌幅限制后实行了T+0交易规则。
1993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取消T+1,实施T+0。
1995年基于防范股市风险的考虑,沪深两市的A股和基金交易又由T+0回转交易方式改回了T+1交收制度,一直沿用至今。
2001年2月沪深两市的B股市场对内放开,依然执行着T+0回转交易方式。这样,内地投资者在沪深两市做A、B股交易时,分别执行着T+0和T+1两种交收模式,因此有人建议两市尽快统一此项制度。
2001年12月沪深两市B股由T+0调整为T+1。同时,可转债交易制度却从T+1调整至T+0。《证券法》第106条也明文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这从法律角度规定了我国股市的交易采取T+1方式。
“T+0”操作技巧根据操作的方向,可以分为顺向的“T+0”操作和逆向的“T+0”操作两种;根据获利还是被套时期实施“T+0”操作的可以分为解套型“T+0”操作和追加利润型“T+0”操作。
一、顺向“T+0”操作的具体操作方法
1、当投资者持有一定数量被套股票后,某天该股严重超跌或低开,可以乘这个机会,买入同等数量同一股票,待其涨升到一定高度之后,将原来被套的同一品种的股票全部卖出,从而在一个交易日内实现低买高卖,来获取差价利润。
2、当投资者持有一定数量被套股票后,即使没有严重超跌或低开,可以当该股在盘中表现出现明显上升趋势时,按上一条的操作方法将原来被套的同一品种的股票全部卖出,从而在一个交易日内实现平买高卖,来获取差价利润。
3、当投资者持有的股票没有被套牢,而是已经盈利的获利盘时,如果投资者认为该股仍有空间,可以使用“T+0”操作。这样可以在大幅涨升的当天通过购买双倍筹码来获取双倍的收益,争取利润的最大化。
二、逆向“T+0”操作的具体操作方法
逆向“T+0”操作技巧与顺向“T+0”操作技巧极为相似,都是利用手中的原有筹码实现盘中交易,两者唯一的区别在于:顺向“T+0”操作是先买后卖,逆向“T+0”操作是先卖后买。顺向“T+0”操作需要投资者手中必须持有部分现金,如果投资者满仓被套,则无法实施交易;而逆向“T+0”操作则不需要投资者持有现金,即使投资者满仓被套也可以实施交易。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当投资者持有一定数量被套股票后,某天该股受突发利好消息刺激,股价大幅高开或急速上冲,可以乘这个机会,先将手中被套的筹码卖出,待股价结束快速上涨并出现回落之后,将原来抛出的同一品种股票全部买进,从而在一个交易日内实现高卖低买,来获取差价利润。
2、当投资者持有一定数量被套股票后,如果该股没有出现因为利好而高开的走势,但当该股在盘中表现出明显下跌趋势时,可以乘这个机会,先将手中被套的筹码卖出,然后在较低的价位买入同等数量的同一股票,从而在一个交易日内实现平卖低买,来获取差价利润。这种方法只适合于盘中短期仍有下跌趋势的个股。对于下跌空间较大,长期下跌趋势明显的个股,仍然以止损操作为主。
3、当投资者持有的股票没有被套牢,而是已经盈利的获利盘时,如果股价在行情中上冲过快,也会导致出现正常回落走势。投资者可以乘其上冲过急时,先卖出获利筹码,等待股价出现恢复性下跌时在买回。通过盘中“T+0”操作,争取利润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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