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可以交易的钢材期货有螺纹钢期货和线材期货两种。其中螺纹钢期货就是以螺纹钢为标的物的期货品种合约,这里的螺纹钢即带肋钢筋,主要分为热轧带肋钢筋和冷轧带肋钢筋。相对应的线材期货就是以线材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这里的线材指热轧型钢中断面尺寸最小的一种,在我国一般直径5~9毫米共八种规格的成卷供应热轧圆钢称为线材。
钢铁行业经历了有史以来价格下跌绝对值最大的半年,与上半年相比是“冰火两重天”。08年第四季度至09年上半年,钢铁行业将经历“高成本、低价格”向“低成本、低价格”过渡的最艰难时期。在钢价低迷的情况下,成本控制能力和产品结构抵御周期能力将成为钢铁企业盈亏的决定性因素。
钢材期货的合约:
钢材期货交易规则:
第一、交易数量和单位条款。每种商品的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数量和数量单位,统称“交易单位”。在期货交易中,交易单位是指最小的买卖单位,也是指一张期货合约代表的实物数量。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线材和螺纹钢的最小单位都是10 吨。在习惯上,常用1 手表示1 张合约,如果交易者买进30 手线材合约,就意味着在合约到期时可以以开仓价格买入300 吨线材。
第二、报价单位和最小变动价位。最小变动价位指期货交易时买卖双方报价所允许的最小变动幅度,每次报价时价格的变动必须是这个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线材和螺纹钢的报价单位都是元(人民币) /吨,最小变动价位为1 元/吨,买卖双方出价必须是1 元的整数倍。
第三、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条款。它指交易日期货合约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一定幅。线材和螺纹钢标准合约中规定,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 5%(注:2010 年11 月后,由于监管的要求,涨跌幅比例将被相应提高)。
第四、交割期条款。商品期货合约对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规定,一般规定几个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选择。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的钢材期货合约交割月份是1 ~ 12 月。通常,在当月合约到期结束时,交易所就会推出次年该月的期货合约。例如,2021 年9 月15 日是钢材2109合约的最后交易日,9 月16 日交易所就会推出钢材2209合约,即2022 年9 月交割的合约。
第五、交易时间。合约规定是上午9:00 ~ 11:30、下午1:30 ~ 3:00。但要注意,上午10:15 ~ 10:30 是休市时间,这段时间是不交易的。
第六、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期指期货合约停止买卖的最后截止日期。每种期货合约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约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约的买卖,准备进行实物交割。交易者如果不想进行交割,就必须在合约到期前平仓。钢材期货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15 日(遇到节假日顺延),交割日期是最后交易日后连续5 个工作日。
第七、质量和等级条款。商品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质量等级,一般采用被市场上普遍认可的商品质量等级标准。例如,用于实物交割的线材,质量应当符合国标GB1499 1 - 2008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牌号为HPB235 的有关规定。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的注册品牌是动态的,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可向交易所提出申请,交易所通过预审、检测决定是否予以商品注册。一旦注册批准,交易所将函告申请注册企业、全体会员、指定交割仓库。注册批准后,如果出现质量不合格等问题,交易所可以按程序规定采取暂停甚至取消注册资格的决定。
第八、交割地点条款。期货合约为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指定了标准化的、统一的实物商品的交割仓库,以保证实物交割的正常进行。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和线材的指定交割仓库分别设于上海、浙江(杭州、宁波)、江苏(镇江、靖江、无锡)和天津。
第九、最低交易保证金。钢材期货合约规定,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3%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最低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所向交易所会员收取的。交易者通过期货公司进行交易的,期货公司通常会在交易所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如果遇到持仓量过大、涨跌停板或临近交割日等情况,交易所会临时提高保证金比
第十、交易手续费。合约规定,交易所收取成交金额万分之一(含风险准备金)的手续费。
第十一、交割方式和最小交割条款。钢材期货采取实物交割,最小交割单位为300 吨,即30 手合约。为防止投资者违反这一规定,交易所在《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各会员、各客户在每个会员处的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投机持仓应当调整为30 手的整数倍(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以顺延一天)”,交易者如果由于疏忽而遗忘,会遭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理。同时,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还规定: “进入交割月后,螺纹钢、线材合约投机持仓应当是30手的整数倍,新开、平仓也应当是30 手的整数倍。”
本文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邀约、投资建议或承诺,请谨慎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