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定单又称限价委托(Limit Order)指客户对于证券经纪人的买卖委托中设有低于市场价格的买进价格,或高于市场价格的卖出价格之指示。当市场价格达到其他设定的价格时,即成交。即经纪人只会在客户委托的价格限制内进行交易。
例如,客户希望在30元买进B公司的股票,而现行价格是33元,则即使股价 跌到30.125元,经纪人也不会执行此项委托。反之,如果客户希望在33元出售该股票,而现行价格是30元,则经纪人一定会等到股价到达33元时才有进场买卖。因限价委托有时会产生相当大的利润,所以投机者冒着其设定的价格水准可能不会达到而无法成交的风险,使用该种订单委托。
1、限价委托策略的优点
投资者可以低于市价的价格买进证券或高于市价的价格卖出证券,从而获得较大利润。
2、限价委托的缺陷
当限价与市价出现偏离时,容易出现无法成交的结果。即使限价和市价持平,但若同时有市价委托出现,则市价委托就会优先成交,从而容易降低成交率。
采用限价委托策略,最要紧的是合理确定好限定价格。例如,在买进证券时,如果限价过高,就起不到限价的作用,如果限价过低,则难以成交而坐失购入良机。一般来讲,委托的价格是以现行市价为基础并根据市场短期走势来灵活加以固定。我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采取了限价委托方式。
经纪商在接到客户这种委托后,只可按客户提出的限价或低于限价买进证券,按限价或高于限价卖出证劵。如果市场上的证券价格符合客户的限价要求,委托就可以立即成交。如果其价格不符合要求,经纪商则要耐心等待。
例如,某客户要求以每股不超过20元的价格购进某种股票,当股票价格为21元时,经纪商就不能执行其指令,只有当股价降到20元以下时,客户的限价指令才能被执行。客户发出的限价指令通常都有时间限制,超过其限定时间,指令将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