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基金究竟诞生于何时何地并没有一致的看法。有人认为是1822年由荷兰国王威廉一世所创立的私人信托投资基金可能是最早的。更有人认为,1774年,荷兰商人凯特威士(Ketwich)最早已经付诸实践,创办了一支信托基金。 一般认为1868年的英国的 “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基金”是世界上第一支基金(封闭基金);而1924年诞生于美国的“马萨诸塞投资信托基金”是世界上的第一支开放式基金。
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产业革命的推动后产生的,而后兴盛于美国,已经风靡于全世界。 在不同的国家,投资基金的称谓有所区别。英国和中国香港称之为“单位信托投资基金”;美国称为“共同基金”,日本和中国台湾则称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这些不同的称谓在内涵和运作上无太大区别。投资基金在西方国家早已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投资手段,并在当代得到了进一步发展。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发展中国家积极仿效,愈来愈运用投资基金这一形式吸收国内外资金,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1997年11月14日,我国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6月1日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法》。以这两部法律为界点,我国的基金行业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即早期探索阶段(20世纪70年代——1997年11月)、试点发展阶段(1997年—2004年6月)、快速发展阶段(2004年6月1日——至今)。 这不仅支持了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而且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型的金融投资选择,活跃了金融市场,丰富了金融市场的内容,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1、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证券投资基金聚集巨额资金,组建投资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和经营。在这种制度下,资金的运作受到多重监督,是一种积少成多的整体组合投资方式;
2、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信托投资方式。证券投资基金作为金融信托业务的一种形式,有自己的特点,也与一般金融信托关系一样,主要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个关系人,其中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订有信托契约;
3、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证券投资基金存在于投资者与投资对象之间,起着把投资者的资金转换成金融资产,通过专门机构在金融市场上再投资,从而使货币资产得到增值的作用;
4、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证券投资工具。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券完成投资行为,并凭之分享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收益,承担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
1、集合投资。基金是这样一种投资方式:它将零散的资金巧妙地汇集起来,交给专业机构投资于各种金融工具,以谋取资产的增值。基金对投资的最低限额要求不高,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决定购买数量,有些基金甚至不限制投资额大小,完全按份额计算收益的分配,因此,基金可以最广泛地吸收社会闲散资金,集腋成裘,汇成规模巨大的投资资金。在参与证券投资时,资本越雄厚,优势越明显,而且可能享有大额投资在降低成本上的相对优势,从而获得规模效益的好处。
2、分散风险。以科学的投资组合降低风险、提高收益是基金的另一大特点。在投资活动中,风险和收益总是并存的,因此,“不能将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是证券投资的箴言。但是,要实现投资资产的多样化,需要一定的资金实力,对小额投资者而言,由于资金有限,很难做到这一点,而基金则可以帮助中小投资者解决这个困难。基金可以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在法律规定的投资范围内进行科学的组合,分散投资于多种证券,借助于资金庞大和投资者众多的公有制使每个投资者面临的投资风险变小,另一方面又利用不同的投资对象之间的互补性,达到分散投资风险的目的。
3、专业理财。基金实行专家管理制度,这些专业管理人员都经过专门训练,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和其它项目投资经验。他们善于利用基金与金融市场的密切联系,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分析各种信息资料,能对金融市场上各种品种的价格变动趋势作出比较正确的预测,最大限度地避免投资决策的失误,提高投资成功率。对于那些没有时间,或者对市场不太熟悉,没有能力专门研究投资决策的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于基金,实际上就可以获得专家们在市场信息、投资经验、金融知识和操作技术等方面所拥有的优势,从而尽可能地避免盲目投资带来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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