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块的基金有易方达创业板ETF,易方达创业板ETF联接A,天弘创业板指数A,融通创业板指数A,南方创业板ETF。
基金的发行方式有:
1、直接销售法
指基金不经过任何专门的销售组织直接向投资人销售,即私募。
2、承销法
指通过承销商来发行基金的一种方法。承销商一般由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者信托投资公司来担任。承销商先按净资产价值购入基金凭证,然后再加上一定的销售费用,以公开的销售价格将基金凭证出售给投资者。
3、集团承销法
当基金规模比较大、发行任务较重时,一个承销商独自销售基金可能会有困难,这时,就会组织一个销售集团,由几个承销商组成,每个承销商承担部分的基金销售任务。
1、投资对象:主要是不具备上市资格的小型的、新兴的或未成立的的高新技术企业。
2、投资周期:一般风险资金是2-5年。
3、投资回报率:相当高,平均为20%-40%。
4、投资目的:是注入资金或技术,取得部分股权(而不是为了控股),促进受资公司的发展,使资本增值、股票上涨而获利。
5、获利方式:企业上市或转让股权(退出机制)。
6、投入阶段:企业发展初期、扩充阶段。
1、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