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品种包含期货合约合约中所代表的玉米、铜、石油等。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做期货交易,在众多的实物商品中,一般而言只有具备下列属性的商品才能作为期货合约的上市品种:一是价格波动大。二是供需量大。三是易于分级和标准化。四是易于储存、运输。
根据交易品种,期货交易可分为两大类: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以实物商品,如玉米、小麦、铜、铝等作为期货品种的属商品期货。以金融产品,如汇率、利率、股票指数等作为期货品种的属于金融期货。金融期货品种一般不存在质量问题,交割也大都采用差价结算的现金交割方式。
1.价格波动大。只有商品的价格波动较大,意图回避价格风险的交易者需要利用远期价格先把价格确定下米。如果商品价格基本不变,比如.商品实行的是垄断价格或计划价格。商品经营者就没有必要利用期货交易固定价格或锁定成本。
2.供求量大。如果一些品种是期货货合约的上市品种,那么就必须要具备供需求量大的条件,如若不然的话,就不能够成为期货合约的上市品种。那么,这是什么原因呢?其实,这是与期货本质功能相连的。因为,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是以商品供需双方广泛参加交易为前提的,因此这就限定了一些品种不能够成为期货合约的上市品种。那么,符合条件的当然是现货供需量大的商品才能在大范围进行允分竞争,形成权威价格。
3.易于分级和标准化。期货合约事先规定了交割商品的质量标准,因此,期货品种必须是质量稳定的商品,否则,就难以进行标准化。
4.是易于储存、运输。商品期货一般都是远期交割的商品,这就要求这些商品易于储存、不易变质,便于运输,保证期货实物交割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