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企业集体股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企业职工集体股,它是由实行股份制改造以前本企业的自有资金形成的股份;另一种是社会单位集体股,它是由本企业以外,即社会上其他企事业单位以有权支配的资金投资入股形成的股份;一般可分为企业法人股和事业法人股。
假如一个由企业员工出资组建的股份公司,股份额为1000万股,1年以后,企业取得税后利润200万元。如果采取1元金额配股方式全部发给股东个人,那么,股票持有者将为新增股票每股支付0.2元的税收。现在,企业改按四六开配股。60%为集体股,40%为个人股,虽然个人股每股仍要交纳 0.2元的税收。但集体企业可以享受12万元的免税优惠。其财产性质并不改变。企业由于有12万元税收优惠,实际是从国家手中取得了12万元的投资。较之第一方案省税8万元。
本文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邀约、投资建议或承诺,请谨慎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