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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即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的成交价格确定原则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连续竞价交易规则

交易时间:

1、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 ~11时30分,下午1时 ~3时采用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2、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 ~11时30分,下午1时 ~2时57分采用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成交原则:

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
买进申报:较高价格者优先;
卖出申报:较低价格者优先。
成交时间优先的原则
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凡不能成交者,将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剩余部分将处于等待成交状态。投资者的委托如未能全部成交,证券公司在委托有效期内可继续执行,直到有效期满。

连续竞价和集合竞价区别

一、意义不同:
(1)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集合竞价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

(2)所谓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二、交易方法不同:
(1)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

(2)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三、成交方式不同:
(1)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2)系统按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单与卖单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